【文字解读】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生活服务类平台管理规范(试行)》政策解读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5-12 18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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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基本情况

    生活服务类平台,连接的是人与服务,其主要功能包括提供出行旅游、配送、家政、租房买房、子女教育等服务。该类平台提供的服务产品是无形的,具有网络交易非面对面、服务产品消费滞后以及在实际体验之前难以评价等特征,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尤其重要。

    二、起草过程

    为了指导市、县局压实平台主体责任,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,起草了《安徽省互联网生活服务类平台管理规范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(征求意见稿)),通过细化平台管理义务,推动平台履行准入把关、检查监控交易信息、保障服务质量、保护知识产权、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职责,规范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事项。

    (征求意见稿)先后向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局、省局相关处室、社会公众、省内外相关生活服务类平台征求意见,修改完善后,形成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生活服务类平台管理规范(试行)(送审稿)》(以下简称《送审稿》)。《送审稿》征求了相关单位的社会公众的意见,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,执行公开征集意见、公布征集意见采纳情况、集体审议、印发公布以及备案程序规定。

    三、主要内容

    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生活服务类平台管理规范(试行)》共八章三十六条,从准入管理、规则管理、信息管理、信用管理、知识产权保护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明确平台的管理义务。

    准入管理部分明确了登记管理、核验建档、登记标记、风险控制、信息报送等责任,要求生活服务类平台应充分考虑网络交易非面对面、服务产品消费的滞后以及在实际体验之前难以评价等特征,加强交易安全和交易诚信、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等方面风险控制,增强消费者信任。

    规则管理部分明确了建立管理规则、订立服务合同、排除或者限制权利、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、加重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责任、交易规则要求、修改规则、合规审查等义务,定义了交易规则和服务合同的内容。交易规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通则、入驻规则、商品和服务保障规则、权益保护规则、数据信息规则和其他特殊规则等内容。服务合同可以明确准入和退出平台、服务质量安全保障、消费者权益保护、不良信息处理、争议解决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

    信息管理部分明确了信息发布义务、信息发布规范、信息公示义务、及时公示内容、督促公示义务、信息保存等义务,要求生活服务类平台经营者发布交易流程说明、服务产品说明、价格说明、纠纷处理流程说明、承诺(服务质量、售后等方面)和消费者评价等交易信息应真实、客观、清晰、准确、合规、有效、可识别和可验证。

    信用管理部分明确了信用评价制度、健全信用管理机制、信用信息协同、采取必要措施等义务,鼓励生活服务类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信用激励、约束、修复机制,从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信息完整度、历史交易记录、消费者评价记录、售后服务水平、服务质量、投诉举报等维度进行信用信息归集,根据信用状况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分类管理。

    知识产权保护部分明确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、转送义务等义务,要求生活服务类平台经营者根据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,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投诉、确认反馈、依法处置的流程,明确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、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的具体标准。

   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、消费者权益保证金、检查监控制度、投诉举报机制、争议协调机制等义务,要求生活服务类平台经营者建立网络交易争议协调机制,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。鼓励生活服务类平台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,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。

    该规范将引导生活服务类平台细化内部管理义务,指导基层压实平台合规管理主体责任,是适应分类监管需要的有益探索,是强化平台合规建设的积极尝试,是提升常态化监管能力的创新举措。

    四、解读机关

    解读机关: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

    解读人:陈蓉

   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:0551-63356877

      箱:wj64675038@163.com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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